湘潭招聘:湘潭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法警公告
原标题:湘潭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书记员岗位3名、法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书记员的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可持学校的毕业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交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核查,逾期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确定报名日后,截止报名首日)。原已与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放宽至40周岁(确定报名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2、法警的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中,2024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可持学校的毕业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交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核查,逾期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确定报名日后,截止报名首日)。原已与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纹身、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涉毒吸毒人员;
(8)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湘潭县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1、书记员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法警岗位职责
(1)协助承担法院机关及法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值班警戒;
(2)协助配合业务部门的审判、执行活动;
(3)协助执行警务保障任务;
(4)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考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其中,现场报名可持有效证件到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中报名网址为:湘潭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xtxfy.hunancourt.gov. cn/index.shtml,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打印《湘潭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身份证及学历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可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1060411156@qq.com)。
2、报名时间:12月12日起至12月18日截止(现场报名咨询、受理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招聘流程:
(1)书记员岗位: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速录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法警岗位: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待定。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或者体能测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6.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时间待定,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湘潭县人民法院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出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书记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法警笔试内容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写作一篇命题作文,要求字数在500字以上。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素质和能力。
(三)速录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
书记员速录技能考试为听打考试,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技能测试听打速度未达到每分钟60个正确字数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法警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项目分为:俯卧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和4×25米折返跑。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或者笔试、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现场公布成绩,其成绩按40%计入综合总成绩。面试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出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经过面试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根据需要,在规定的计划数内及本院书记员岗位、法警岗位出现缺额时,按照以下递补(补录)原则进行补录。
递补(补录)原则: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补录)。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成绩高者优先;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成绩相同的,具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实行递补。
六、考察
由本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时,实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本院将安排公示合格人员与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政治部考核合格,本院予以留任,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与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本院留任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2年,但服务期限内如因法院机构改革或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将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工资福利待遇和用工方式
1.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我院在岗同类型聘用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转正后,底薪+绩效+工龄工资,缴纳五险。另每月提供450元餐卡。
2.劳务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本院将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57757602(湘潭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3、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含公告、成绩通知及相关事项等)均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xtxfy.hunancourt.gov. cn/index.shtml进行公示,请报名应聘的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公示情况,不另行通知。
4、考试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特别是在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5、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57111009。
附件:湘潭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书记员岗位3名、法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书记员的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可持学校的毕业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交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核查,逾期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确定报名日后,截止报名首日)。原已与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放宽至40周岁(确定报名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2、法警的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中,2024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可持学校的毕业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交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核查,逾期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确定报名日后,截止报名首日)。原已与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纹身、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涉毒吸毒人员;
(8)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湘潭县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1、书记员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法警岗位职责
(1)协助承担法院机关及法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值班警戒;
(2)协助配合业务部门的审判、执行活动;
(3)协助执行警务保障任务;
(4)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考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其中,现场报名可持有效证件到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中报名网址为:湘潭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xtxfy.hunancourt.gov. cn/index.shtml,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打印《湘潭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身份证及学历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可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1060411156@qq.com)。
2、报名时间:12月12日起至12月18日截止(现场报名咨询、受理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招聘流程:
(1)书记员岗位: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速录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法警岗位: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待定。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或者体能测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6.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时间待定,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湘潭县人民法院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出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书记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法警笔试内容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写作一篇命题作文,要求字数在500字以上。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素质和能力。
(三)速录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
书记员速录技能考试为听打考试,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技能测试听打速度未达到每分钟60个正确字数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法警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项目分为:俯卧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和4×25米折返跑。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或者笔试、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现场公布成绩,其成绩按40%计入综合总成绩。面试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出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经过面试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根据需要,在规定的计划数内及本院书记员岗位、法警岗位出现缺额时,按照以下递补(补录)原则进行补录。
递补(补录)原则: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补录)。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成绩高者优先;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体能成绩相同的,具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实行递补。
六、考察
由本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时,实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本院将安排公示合格人员与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政治部考核合格,本院予以留任,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与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本院留任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2年,但服务期限内如因法院机构改革或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将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工资福利待遇和用工方式
1.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我院在岗同类型聘用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转正后,底薪+绩效+工龄工资,缴纳五险。另每月提供450元餐卡。
2.劳务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本院将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57757602(湘潭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3、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含公告、成绩通知及相关事项等)均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xtxfy.hunancourt.gov. cn/index.shtml进行公示,请报名应聘的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公示情况,不另行通知。
4、考试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特别是在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5、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湘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57111009。
附件:湘潭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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